1、负责校内在编人员的编制核定管理工作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;
2、负责教职工人事信息库的维护建设和各类人事报表工作;
3、办理在编人员的流动、调配和招聘工作;
4、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的考核、转正及定级工作;
5、负责教职工工作证和校徽的发放与管理工作,办理教职工各类公证证件;
6、负责非教师人员的培训工作;
7、负责教职工退休、延退、离职、离岗、辞职、延聘、返聘的市批手续办理工作;
8、负责各类政策性安置(军转干部、残疾人、高级人才的家属等)工作;
9、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聘任工作;
10、负责非教学人员在职进修等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;
11、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及各类人事合同、协议文本审核与管理工作;
12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