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编制劳动工资计划,完成劳动工资统计报表;
2、负责在编人员工资发放、晋升、调整等管理与服务工作,办理教职工工资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工作;
3、负责校内分配制度的改革,校内岗位津贴(课酬)的审核和造表工作;
4、负责审批办理教职工退休费的相关手续;
5、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工作,办理教职工请假、销假手续;
6、负责办理教职工探亲假登记审批手续;
7、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和国家规定节假日的福利方案制定工作;
8、负责因公致残等级的评定,办理劳保以及丧葬费、抚恤费和遗属补助等各项手续;
9、负责学校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与政策指导工作;
10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